下班写的代码,公司真的能拿走吗?
你入职签的,肯定不止一份劳动合同,还有保密协议、竞业协议等等。这些文件少说好几页,但其中可能藏着一句:在职期间一切成果归公司。当时就算看见也不会在意,但后来就可能出问题。
说个真实的案子。有人在一家公司任职,业余自己写了个在线绘图小软件,放到网上开源。离职后前公司找上门,说这软件归公司,还拿出了当初签的协议——白纸黑字写着:任职期间及离职一年内成果归公司。
公司的主张有什么依据呢?法律规定,执行本单位任务、主要用公司资源搞出来的,会被认定为职务成果,属于公司。无论专利法还是著作权法,都有相应的规定。边界两条:一是是不是单位交给的任务,二是用没用公司的资源(设备、账号、数据、代码库都算)。
这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,最后判员工胜诉。理由很清楚:软件是自发完成,不是公司布置的任务,跟公司业务关联也低。那份写得极宽的条款,不能当然剥夺一个人的创作自由。
这案子重申了一个规则:公司想用一句话把员工所有业余产出都收走,法律上不支持。但反过来也让人警醒——就算法律规定明确,这案子还是得打到最高法院才了结。对于普通人来说,无论最后能不能赢,负担都很沉重。所以如果你想利用业余做点东西,一定记得留好证据:开发记录、上传时间、用的什么设备、数据从哪里来,这些平时顺手存着,必要的时候就能用。
当然了,如果签字前多看一眼IP那条,也比出事再打官司省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