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上随手回个"好",就算合同了吗?
微信上有人找你订货,你随手回了个"好"。过了几天对方反悔,你追责,对方说"我没签合同,回个好不算数"。反过来,对方回了个"好",你货发了,他不要了,你觉得"他回好就是答应了"。
一个"好"字到底算不算合同?答案是:看情况。
民法典第471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取要约、承诺方式。什么叫要约?一方提出具体条件,内容明确,表明受约束的意思。什么叫承诺?对方同意这些条件。
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都完成了,合同就成立了。
所以在微信场景下,对方问"这批货500块你卖不卖",你回"好"——这是承诺,合同成立。但如果是随口聊、没具体条件、没明确答复,一个"好"字很可能不构成合同。
问题在哪?举证。对方说"我回好只是知道了,不是答应了",你说"就是答应了"。法院看什么?看聊天记录的整体语境。有没有具体条款(规格、价格、数量、时间),有没有明确表态("行""好""成交""我同意")。光是"好"一个字,难以证明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。
民法典第491条补充说,当事人采用信件、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,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。签了确认书才成立。这是对微信这种非正式沟通的补充保护——重要的事,别指望一个"好"字搞定,签份确认书更稳。
实用建议:重要交易,微信聊完之后补一句"那按我们说的,规格XX价格XX,我确认一下"。对方再回个确认,链就锁死了。更重要的,直接用电子合同或书面形式。